院属各年级、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清明节放假安排及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其中,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 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五) 与4月8日(星期日)调换,4月7日(星期六)为公休日。
二、教学调课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三、各年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学院辅导员及各学生干部要时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影响安全稳定的情况,
坚持重大事件(问题)及时向学院报告制度;
四、回家、返校以及旅游等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确保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勿听信盲从,随时注意提高警惕。
五、假期期间在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公寓管理,有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向年级辅导员反映;
六、所有同学需要按时返校,各年级在4月7日晚上22:00之前,各班班长统计本班学生返校情况并上报辅导员。
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