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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4-04-04 15:28 护理学院    (点击: )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安排,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7日(星期一)补休。4月8日(星期二)上课。

为确保大家安全、愉快地度过清明节假期,根据校学生节假日管理相关规定,现将相关纪律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离返校相关登记手续

1. 放假前各班级按要求统计假期离校同学名单,各班级于4月4日中午12:00前将离校登记表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备案。

2. 各班班长、团支书、学生党员要时刻关注假期期间在校学生晚上宿舍就寝情况,发现夜不归宿的同学,及时报告辅导员老师。

3. 4月7号晚上22:00之前,各班级统计返校情况,并汇总上报给各年级长,各年级长于22:30之前以短信方式上报给各年级辅导员,各年级辅导员于4月8日上午9:00前汇总上报到院学工办主任处。

二、放假期间和离、返校途中安全注意事项

1. 放假期间在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公寓管理,做到不留宿他人、不夜不归宿,出现突发状况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和学院。

2. 放假期间离校同学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和人身安全,遇事先冷静并及时报告辅导员,重大事项辅导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积极处理相关事务。

3. 放假期间全体同学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声誉,严禁参与或介入非法活动。

4. 放假期间未经批准,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开展活动。

护理学院学生办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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