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洛阳交警部门开展“严查交通违法、治理交通陋习”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严查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飙车,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同学们珍爱生命,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守法大学生。
以下3种处罚方式,有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者可任选其一。
1.罚款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一例处50元以下罚款,平均罚款额度为10元,情节严重者顶格处罚。罚款现场缴纳,执勤民警将现场开具票据,记录违法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进行全程录像。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例处50元以下罚款,平均罚款额度为20元,情节严重者顶格处罚。情节严重者可扣留车辆。罚款到银行缴纳,执勤民警将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记录违法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进行全程录像。
2.协勤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设施一小时的,可以免缴罚款,执勤民警将现场记录违法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曝光拒不缴纳罚款以及协勤的,交警部门将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对其进行视频、头像曝光,不排除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其曝光。
对个人信息进行曝光是否有侵权之嫌?
依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款:对拒不接受处理并且无法查实其真实身份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报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网站上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