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为确保劳动节假期学生的安全与稳定,现将学院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劳动节放假安排: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5月1日(第八周周五)至5月3日(第八周周日)的课程停上,5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一)4月30日上午12:00之前,各年级汇总离校登记表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月3日晚上21:00之前,各年级年级长统计返校人数并上报辅导员。
(二)严格履行放假期间学院学生请销假手续。学生离校出洛阳市需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各班班委应掌握假期学生动向,并做好登记,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返校时间等。
(一)人身财产安全:尽量避免单独外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外出或就寝注意锁好宿舍门窗,保管好个人财务;严禁留宿校外人员,严禁私自到校外租房居住;在就餐、乘车、购物时,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防止物品被盗。
(二)健康卫生安全:要注意饮食卫生,应到有安全保障的地点就餐,不要到“三无”餐馆就餐,以防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
(三)防火安全:禁止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春季天气干燥,不要乱扔火种,不要点蜡烛,避免引燃纸张和其他杂物。
(四)交通出行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安全意识,过马路要注意观察,走人行横道,确保出行安全;不乘坐摩的和其他没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超载车辆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五)防骗防诈:提高求职安全意识,不可盲目轻信高工资、高待遇、熟人的宣传,警惕传销陷阱,防止上当受骗;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一)假期在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公寓管理,有突发状况第一时间报辅导员和学院;
(二)放假期间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声誉,严禁参与或介入非法活动;
(三)未经批准,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
学院全体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成员要认真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遇到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或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