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实验室均要建立基本信息收集制度,相应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
2. 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的内容:
实验室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完成工作量和学年考核情况;实验室承担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科研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实验室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实验仪器设备分户账、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效益等。
3.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实验室主任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学年结束以前,向教务处填报本学年的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
4. 实验室工作档案是指实验室在日常管理以及实验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5、归档范围:
实验教学基本文件:包括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片等。
实验教学活动记录:包括学生实验报告、实验考试考查试卷、学生实验成绩、新实验试作、新教师试讲的记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等。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
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培养及考核记录。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随机技术资料、论证报告、验收报告、运行与维修记录。
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及自制实验设备申请书、合同书、鉴定书。
其它与实验室工作密切相关的文件资料。
6. 实验室工作档案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保存。如遇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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