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营造重视实践创新的氛围,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要求,为做好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负责人组成,指导和协调全校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或副书记任组长的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审核、认定和成绩录入工作。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名单上报学校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认定依据
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依据为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论文作品、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技能训练和体育活动等七类课外素质教育项目的认证材料(见附件1)。认定依据为文件、证书、成绩单等材料的以原件(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认定材料)为准,认定依据为证明的以相关部门组织学生素质教育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相应的认定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
三、认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
2.各学院学生课外素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对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附件1),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给予审核、认定,并公示一周。
4.经公示无异议,各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安排专人为成绩合格学生录入成绩,同时提交一份《**学院未通过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学生汇总表》(附件4)到学校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办公室。
四、认定时间
按学分制收费的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申报、认定时间为在校期间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的十一月份,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经认定达到4个学分,则录入成绩;经审核,未达到者,可于在校期间第八学期的四月份底(五年制在第十学期)进行补申报和认定;经补认定,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仍未达到4个学分的学生,则随下一年级学生免费进行申报和认定。
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在提出毕业申请的同时提出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申请。
五、其他
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细则由学校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2.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信息表
3.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
4.**院未通过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学生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2014年9月4日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类别 |
项目 |
认定内容 |
学分 |
认证材料 |
备注 |
学科 竞赛类 |
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大学生专项学科竞赛(如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外语竞赛等)及“挑战杯” |
国家级一等奖 |
4 |
1.获奖文件 2.获奖证书 3.其它材料 |
学校有关学科竞赛 奖励文件; 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时采用两项认定的最高学分;国际级一、二等奖记4学分、国际级三等奖记3.5学分、国际级优秀奖记3学分;国家级优秀奖记2.5学分; |
国家级二等奖 |
3.5 |
国家级三等奖 |
3 |
省级一等奖 |
3 |
省级二等奖 |
2.5 |
省级三等奖 |
2 |
科技 活动类 |
科研项目获奖成果 |
省(部)级以上参加 |
3 |
证书或文件 |
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 |
市(厅)级参加 |
2 |
科研项目鉴定成果 |
省(部)级以上参加 |
2.5 |
成果鉴定书 |
学校(含)以上部门或组织的鉴定 |
市(厅)级参加 |
1.5 |
校级参加 |
1 |
专利 |
发明专利 |
3 |
专利授权证书 |
学校出具的证明 (科技处或社科处)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科研课题(横向课题)立项 |
省(部)级以上参加 |
2.5 |
立项任务书 学校SRTP立项文件 |
课题组教师推荐意见 |
市(厅)级参加 |
1.5 |
校级(SRTP)参加 |
1 |
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 |
参加6次 |
1 |
主办单位证明 |
上限2学分 |
论文 作品类 |
核心期刊(含)以上 |
第一作者 |
2.5 |
出版刊物 |
核心期刊认定以最新版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
第二作者 |
2 |
第三及以后作者 |
1 |
CN级刊物 |
第一作者 |
1.5 |
第二作者 |
1 |
第三及以后作者 |
0.5 |
省级(含)以上报刊 |
第一作者 |
1.5 |
出版报纸、杂志 |
地市级报刊 |
第一作者 |
1 |
作品 |
第一作者 |
2 |
正式出版 |
|
第二作者 |
1.5 |
第三及以后作者 |
0.5 |
会议收录论文 |
第一作者 |
2.5 |
主办单位提供的会议论文集及收录证明 |
|
第二作者 |
2 |
第三及以后作者 |
1 |
校园 文化类 (限定2.5 学分内) |
1.主题思想教育 2.文艺演出 3.读书活动 4.社团活动 5.论坛沙龙 6.征文活动 7、歌咏比赛 8、其它活动 |
国家级参加一次 |
3 |
组织单位提供的证明或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学生处、校团委) |
省级参加一次 |
2 |
地厅级参加一次 |
1.5 |
校级参加一次 |
1 |
社会 实践类 |
见义勇为 |
主要参加 |
3 |
提供荣誉证书 |
证明材料学校(学生处、校团委)认定 |
社会实践(寒暑假) |
国家级参加一次 |
3.5 |
学校有关文件 |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校团委、学生处) |
省级参加一次 |
2.5 |
校级参加一次 |
1.5 |
公益活动 |
参加校级(含)以上累计满20小时 |
1 |
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 |
校艺术团、勤工助学,经考核合格 |
参加一次(满一年) |
1 |
提供学校相关单位考核意见 |
志愿者服务 |
累计满20小时 |
1 |
提供相应志愿服务证明 |
技能 训练类 |
大学英语考试 |
通过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
1 |
证书/成绩单 |
非英语专业 |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70分及以上) |
1 |
英语专业 |
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 |
通过日语二级考试 |
1 |
证书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合格证书 |
1 |
证书 |
|
普通话水平测试 |
合格证书 |
1 |
证书 |
省语委颁发 |
职业资格类证书 |
合格证书 |
1 |
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委颁发的各类证书) |
省(部)级职能管理厅局认证 |
体育活动类 |
体育竞赛 |
国家级一等奖 |
4 |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
1.学校有关学科竞赛奖励文件 2.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体育学院) |
国家级二等奖 |
3.5 |
国家级三等奖 |
3 |
省级一等奖 |
3 |
省级二等奖 |
2.5 |
省级三等奖 |
2 |
校级一等奖 |
1 |
学生体能综合素质 |
|
1 |
可采用《河南科技大学学生早操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标准 |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学生处) |
注:以上获证不重复记分。即如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分二级、一级,所获同一种类证书不同级别,均记1学分,不重复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