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文件
河科大教〔2018〕27号 签发人:宋书中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教师
首次任课资格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教师首次任课资格管理规定(试行)》已于2018年6月19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大学
2018年7月10日
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教师首次任课资格
管 理 规 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我校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类新任课教师。
第二条 具有任课资格的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应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正确的价值观导向、良好的工作态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大学生起到引导与示范作用。
第二章 教师首次任课资格认定
第三条 教师任课资格是指本校教师首次承担本科课程授课任务的资格。
第四条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的对象是指即将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五条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条件
1.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
2. 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 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半年,有硕
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一年。
4.新接受的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程序
1.申请提交
教师在完成全部教学辅导环节后,可向学院提出任课资格认定申请,向学院提交《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申请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2. 材料准备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拟授课程的完整教案及授课PPT、完成的学生作业习题、拟出的两份课程试卷(含答案及评分标准)。
(3)若授课课程含课程设计,需提交试做的课程设计资料,若承担毕业设计指导任务,需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试作资料。
(4)本人观摩学习的两位优秀教师的听课笔记(手写)。
(5)参加教学环节的《指导记录手册》和《培养记录手册》。
第七条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组织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审核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组织本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及教学优秀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对申请教师课堂授课进行评价。评定合格后,学院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审批表》报教务处,同时提交第六条所要求材料备查。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申请教师进行集中听课评定,并对第六条所要求材料进行复查。集中听课评定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一般在学校下达教学计划前两周进行。
第八条 试讲要求板书授课,时间一般为一节课。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安排在直接面向学生的教学小班内进行。
第九条 经集中听课评定通过的教师方可办理入教师库手续,学校安排其为本科生上课。
第十条 学院授课评价未通过的教师,经六个月准备后可重新申请任课资格认定;学校集中听课未通过的教师,一年后方可再次提出任课资格认定申请。
第三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对于我校部分学科外聘校外人员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按《河南科技大学返聘和外聘教师暂行办法》获得外聘资格后,按上述程序申请任课资格。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申请表
2.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审批表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申请表
学院:
教师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
学科/专业 |
|
到岗时间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指导 教师 意见 |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
|
|
|
注:本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
附件2
河南科技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审批表
学院: 填报人: 日期: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
学科/专业 |
|
到岗时间 |
|
学院 试讲 安排 |
试讲时间 |
|
试讲地点 |
|
评议人员 |
姓名(职称) |
评定成绩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学院 意见 |
签字 (盖章) : 年 月 日 |
专家 评审意见 |
组长签字 (盖章)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 意见 |
签字 (盖章) : 年 月 日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