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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职责
2014-03-10 11:53 护理学院    (点击: )

1.深入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存在的思想疑难问题。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关心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协助党组织抓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指导学生建立党、团支部,参加学生的党、团建设,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根据我院的特色,抓好班集体、学生会和各社团的工作。负责学生干部的培养、选拔及考核并指导其工作。帮助学生选举院学生会,组建学生社团等学生群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学生活动。

4.负责帮助学院了解教学情况,反映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指导学生建设优良的班风、学风,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负责学生报到及返校人数统计工作,做好学生入学、考试、社会实践、就业指导、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有关环节的工作。指导学生申请贷款,审查并上报学生申报的困难补助、减免学费,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及推优工作。

6.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及学习纪律的检查;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协助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及处理工作。负责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上报材料的准备,以满腔的爱心做好犯错误学生的说服转化工作。

7.协调、处理学生中发生的矛盾和突发性事件,对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要正确引导、迅速反映、及时处理,解决善后工作,维护学校的稳定。

8.及时了解学生的要求和状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中存在的倾向性思想问题进行针对性教育,主动向学校和学院提供相关信息。

9.收集、整理和保存我系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资料、实物,作好档案工作。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规律,不断总结学生工作的经验,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10.根据学校和学院学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负责制定所承担任务的工作计划及总结。负责本学院学生工作的宣传工作。

11.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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