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七一讲话,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比较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教育,为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队伍服务。
二、培训目的
通过教育和实践,使大家了解党的历史和基本知识,明确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最终目的及现阶段的根本任务,明确共产党员的条件,牢记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加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自觉献身于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为实现崇高理想而努力奋斗。
三、培训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教工中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并已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自学(提倡集中自学)、收看录像、讨论、写心得体会是必备环节。有条件的院系可安排参观学习、举办讲座、汇报演讲等活动。
五、培训内容
以每期的培训教材为准。
1、授课内容和自学内容:见每学期的教学大纲。
2、录像:由校党校建立党校培训音像库。各分校根据需要及时到校党校挑选领取。
3、专题讨论:各党校自行组织,要求准备充分,组织认真,发言普遍,做好记录。
4、讲座、参观学习、汇报演讲由各分校自定。
六、培训教材
由校党校根据上级的要求统一订购。要求每位学员人手一册。
七、时间要求
每期培训班的时间为50学时。
1、授课(含讲座)12小时(共6次每次2小时)
2、收看录像4小时(共2次 每次2小时)
3、自学12小时(包括集中自学)
4、讨论4小时
5、汇报演讲和结业典礼4小时
6、复习及考试12小时
7、机动2小时
八、考察、考试办法
1、考察、考试相结合。
2、学员的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20%,由各院系按学员的表现(听课、考勤、自学笔记、心得体会)确定。在评定学员的平时成绩时,各院(系)一定要按照要求,从严掌握。对于无故缺课两次(含)以上、请假四次(含)以上的学员,取消其考试资格,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结业考试卷面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80%,全为闭卷考试。考试试卷的结构:(1)、单项选择题;(2)、多项选择题;(3)、填空题;(4)、判断题;(5)、简答题;(6)、论述题。
4、举办演讲比赛的分校,参赛学员的成绩可参考以下办法来确定:参加预赛但没进入决赛的学员,不参加结业考试,其结业考试成绩 =(演讲成绩 X 60%)+(论文成绩X 40%)。论文要求:结合演讲的主题和自己的学习体会,题目自拟,字数在1500字以上。参加演讲比赛决赛的学员不参加结业考试,成绩以演讲分值确定。
5、各院、系在组织讨论时,应以10人为宜划分若干小组,并指定组长做好记录,备学校抽查。
九、优秀学员的评选
1、评选比例:以院(系)学员总数的10%为宜。
2、评选条件:学员必须是全勤;总评成绩在良好(80分)以上;学习心得体会(五篇)按要求完成。
十、培训资料整理和保存
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各分党校要把本期培训班的培训资料整理归档,以便查阅。培训资料主要包括:(1)、培训班教学计划表;(2)、学员名单;(3)、学员成绩单;(4)、课堂秩序表;(5)、优秀学员名单;(6)、演讲比赛获奖人员名单;(7)演讲比赛一等奖演讲稿;(8)、考试试卷。
十一、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管理体制
1、各院(系)要建立二级党校组织机构,作为学校党校的分校。院(系)要指定专人(一般为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人的名单和变更情况及时报党校备案。
2、实行学校、院(系)两级办学,双重管理,组织管理工作以院(系)分党校为主的管理机制。
十二、管理职责
学校党校的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整体情况,编制培训班的教学计划。
2、组织、购买和发放培训班所需的教材和音像制品;建立音像库和考试试题库。
3、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给付授课、讲座教师的讲课费,以及监考、印卷、评卷等环节相关人员的劳动报酬。
4、确定党校兼职教师。
5、结业证书的颁发工作。
6、督促、检查各分校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党校(院、系)的职责
1、制定教学计划(表),确定学员名单并上报;联系聘请授课教师;领取和发放培训教材。
2、负责做好每次授课、讲座、录像、讨论等培训班的日常组织工作。
3、加强管理,严格考勤,认真督查,做好学员各项考察内容的记录和最后考察成绩的确定工作。
4、做好考试、评卷、登分的组织工作和优秀学员的评选工作。
5、组织好培训班的开班和结业典礼。
6、做好每期培训班培训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班次设置
1、正常情况下,每学期举办一期,每年两期。
2、各分党校可根据每期学员的数量,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学习,便于活动,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若干小组,并明确负责人。
3、对在外地实习且未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分党校可根据不同情况,利用节假日单独集中进行培训,其组织安排可参照本细则的规定执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6学时。
十四、几点要求
1、各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严格考勤,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各项准备工作做细。以保证学习效果和培训质量。
2、学院的教工学员由所在院系负责管理。
3、其它单位的教工学员由所在单位的党委、党总支负责统计后报校党校,由校党校统一负责协调安排。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