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加强党支部建设是一门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为了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组织协调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对党支部的设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党支部的工作程序、党的“三会一课”等基本常识,作简要讲解。
3、党支部是党的基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党支部才能具体深入到群
4、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依靠党支部在群众中开展日常的
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又不足五十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党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一百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一百人,如工作需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临时支部的设立,外出执行某项临时性的任务,或者参加短期的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均可设立临时党支部。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7、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1、“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安排党员的民主生活会,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委员会成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
3、联系群众的制度。如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访问群众听取意见,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等。
4、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时,党支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
5、保密保卫制度。对党内文件、档案及各种机密材料,要妥善保管。
2、支部大会要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支部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等。
在一般情况下,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5、选举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①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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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要对议题形成决议时,书记提请与会党员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作好会议内容的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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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议范围。凡属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有些内容如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或学习党的文件或上党课,或进行党的其他活动等,一般不需作出决议。
2、表决通过。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每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对所要表决的问题,明确地表示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意见。
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才有效。
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大会的同志,因组织关系不在本支部,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
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只要不是紧急事情,不必匆忙作出决定,可以让大家分头作些酝酿,然后再议。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因此支部委员会应将自己工作的情况定期向支部大会作出报告,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
1、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应该定期由党员民主选举产生。
2、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一般应是单数,并以三到五人为宜,最多不超过七人。
3、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支部委员会一般可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其他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生活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委员会设哪些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来定,有的不一定设专职委员,可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
①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准备初步意见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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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需要对议题形成决定时,到会人员超过支委半数时,由支部书记提出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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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支部委员人数不超过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一般以科室、班级为单位来划分党小组。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三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如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三人的,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党小组。
不编党小组的党支部,其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
党支部在建立党小组时,必须将支部内的每一位党员,包括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的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分别编入党小组。
建立党小组,只须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支部委员会应将本支部党小组的组建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
党小组经常组织党员一起活动,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的要求最了解,做党员的思想工作也贴切自然,能收到良好效果,所以,搞好党小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依靠党小组开展各项工作。如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改选支部委员会、评选优秀党员、发展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等等,一般都先经过党小组认真酝酿,充分讨论,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党支部应依靠党小组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党小组无权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问题时不采取表决的形式。
党小组长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骨干。党小组长必须是正式党员,有一定的党性修养,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至两次,定期召开。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也可增加,或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根据上述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范围,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安排时,可环绕一个主题,连续召开若干次小组会,也可以每一次小组会一项内容。党小组会也可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其他活动形式,使党小组活动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