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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016-11-21 10:38     (点击: )

河南科技大学文件

河科大〔2016〕31号             签发人:宋书中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有关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6109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大学

                      20161018

河南科技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精神,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主动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二条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教学资源和平台教学资源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力争建设一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现更大范围的优质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第三条  通过引进和自主开发在线开放课程,推进全校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转变,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

第四条 学校根据当前课程建设发展实际需要,逐步从以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为主,向开放课程建设为主转变。鼓励现有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转化为在线开放课程。学校计划用10年时间建设100门在线开放课程,每年10门左右,按一定比例设定新建课程和转化课程数量,给予每门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10万元专项经费(其中转化课程在原有立项建设经费基础上补足到10万元),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重新设计、资料整理、调查研究、网络资源制作、教学视频录制和后期编辑加工等必要支出。

第三章  建设要求

第五条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基于开放课程特性进行。在线开放课程是碎片化交互式学习课程,视频内容短而且模块化,按问题组织知识点,以知识点开展教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需对现有课程教学设计、单元内容、知识结构、课程资源、评价体系等进行改革,以符合网络教学要求。

第六条  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有特色的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创新创业类课程为主要课程类型,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发展状态优的在线开放课程。

第七条  建设课程须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第八条 课程内容要能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相对稳定性、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在网上公开使用。课程应以知识点为基础组织教学内容及其它环节,创新、优化课程的整体教学设计。课程资源应包括视频、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进程、作业、测验题库、教案或演示文稿、参考资料等,便于课程在线教学与管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参照《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进行。

第九条  在线开放课程应由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教学设计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了解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特点和建设要求的教师主持建设;课程建设团队结构要合理,应包括主讲教师和助教队伍;团队分工要明确,在课程教学视频录制、线上答疑、组织讨论、作业批改、线上或线下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均应安排专人负责。

第十条  教师按照学校教学任务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属于职务作品。凡申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课程,其推荐遴选的全部资源必须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能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由此产生的纠纷,由课程建设团队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需要学院、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完成。学校负责提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平台、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课程教学团队依托相关平台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  教务处负责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制订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并按照普通本科教育、网络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和遴选,分类指导和组织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和使用。

第十三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行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有关制作技术指导,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学生进行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是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按照建设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建设和应用在线开放课程,向学校推荐申报在线开放课程,并负责学院立项课程的建设与管理,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第十五条  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课程教学团队的组建、组织实施课程建设和开展在线教学活动。

第十六条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过程。课程教学团队向学院申报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经学院审核后向学校教务处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符合要求的课程作为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分批列入建设计划。课程建设期满(一般为二年),课程教学团队向所在学院提出验收申请,经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质量进行评审和验收,验收合格后上线运行。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将验收合格的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和经审批的引进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教学计划。教务处负责组织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运行和教学过程检查督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本地化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网络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和监管,并提供技术支持。课程教学团队负责教学活动组织和教学资源更新。

第十八条 课程教学团队可采取以下三种教学模式开展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活动,以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为主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与线上自主学习紧密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以线上自主学习为辅的辅助教学模式。

第十九条 在线开放课程考核成绩一般应由线上学习表现成绩、课堂教学学习表现成绩、线上和线下各类测试或考试成绩等组成。鼓励开展课程成绩考核改革。各部分成绩构成比例由课程教学团队和开课学院确定,并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在线开放课程考试和成绩管理应符合学校有关考务管理文件要求。

第二十条  对于上线并正常运行的自建在线开放课程,学校每年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用于课程教学团队进行课程教学资源更新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定期提取教学计划内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资源更新率、课程利用率、教师教学投入和学生参与度等数据,以评价课程质量和使用效果。对于评价较差的课程,不再列入教学计划,并终止在线运行或停止引进。对于评价较好的校内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学校择优推荐进入校外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推广应用和申报高级别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项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10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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