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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党员干部行为准则

2016-12-05 12:47 护理学院    (点击: )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记党的宗旨,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履行职责,做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开拓者和带头人。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法治院和以德治院相结合的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管理学院,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构建和谐学院和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维护院党政领导班了的团结。班子成员之间分工不分家,互相帮助,互相提醒,勇于提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

五、勤政为民,管理高效,及时布置、按时完成学校下派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决维护学校(学院)利益,维护学生利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耐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自觉接受学院工会、学院教师委员会和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和学生提出的要求,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或给出善意的解答。

七、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公正、公平、诚信的表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合法,不打击报复,不搞小集团,不阳奉阴违。尊重上级,服从领导。

八、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不收受学生和老师的礼物。

九、求真务实,虚心学习,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学习和运用新技术,掌握新知识接受新观念,更新头脑,做教育改革、教育科研的领头人。

十、自觉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护理学院党委

二O一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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